盟市教科所(室),相关学校, 各高等学校科研(科技)处、高教研究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9〕1号)精神,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决定自2019年1月7日起至3月15日止,组织201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我区组织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高校申报课题,其申请书由单位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汇总报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盟市或其他单位人员的课题申请书由单位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报盟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或盟市教育科研主管机构审核汇总上报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课题参考范围
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置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课题参考《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指南》已在教育部网站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专门站上发布,同时也在《中国教育报》等媒体发布申请公告。
三、课题类别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均有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其中,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50万元、国家重点课题35万元、国家一般课题20万元,国家青年基金课题20万元;西部项目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2万元(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评审结果为主)。
四、申请材料
课题申报条件及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等),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教育学(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
五、申报要求
我区申报受理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0日,逾期不予办理。各单位向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办报送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纸质材料包括:(一)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无电子版不予受理);(二)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同时报送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和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重点投标课题不需填写《活页论证表》申请书。
申请工作请与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办联系,规划办设在内蒙古教育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范静儒
联系电话:0471-2856419 传真:0471-2856417
E-mail: 18686038576@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所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