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政协,满洲里,二连浩特市政协,自治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自治区各民主党派区委、自治区工商联,自治区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内蒙古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拟与2017年11月召开理论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研讨主题
本次会议将围绕自治区各级政协十八大以来履职工作创新实践开展研讨和交流。
二、参会人员
(一)内蒙古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全体理事;
(二)自治区政协各专委会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
(三)各盟市政协分管理论研究工作的主席(副主席)和理论研究会会长(副会长);
(四)优秀论文作者。
出席、列席会议人员均应以单位或个人名义提交一篇理论研究文章。
三、征文事项
(一)正文内容。总结提炼十八大以来全区各级政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新特点新亮点和特色经验。
(二)正文对象。内蒙古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全体理事,各级政协委员、政协工作者,各民主党派区委、自治区工商联,盟市政协理论研究会,自治区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自治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有关处室等。集体和个人署名均可。
(三)征文要求。文章要紧密联系地方政协实际,紧扣主题,条理清晰。作品须是作者原创,不得抄袭,篇幅不超过5000字。作品须在文尾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通讯地址、邮编、联系方式(有效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作品文档命名须采用“姓名:文章标题(单位名称)”的形式。征文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15日。请将论文电子稿发至指定邮箱。
(四)征文评选及成果运用。我们将组织专家学者对所征集到的论文进行评审,择优评选出若干优秀论文,颁发获奖证书,并从中挑选部门论文作为本次研讨会交流发言。内蒙古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会将入选论文分类载入《内蒙古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2017年度论文集》,按相关规定给付稿酬,并向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理论研究》杂志、自治区政协《同心》杂志和有关报刊杂志推荐刊发或摘发。如论文内容被有关部门采用,内蒙古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将向作者出具书面证明。
本次活动设单位征集论文组织奖。请各盟市政协将本通知转发至旗县一级政协。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办公厅
内蒙古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
2017年9月4日
有意参会的老师,请于2017年10月12日前将征文电子版发至kjc@imut.edu.cn。